协会资讯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的指导标准》意见的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的指导标准》意见的函粤建科函〔2017〕2390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市政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粤建办〔2016〕96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
2017-09-06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全过程工程 咨询试点项目和试点企业材料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和试点企业材料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的有关要求,推动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实施工作,我厅拟在全省范围内选择部分项目和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现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市〔2017〕101号文要求,并参照《广东省全过程工
2017-08-29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实施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实施的通知粤建人函〔2017〕2058号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房地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
2017-07-27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10月20日起施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2016年9月13日窗体底端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一、将《勘察设计注册
2016-11-01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 建设部关于批准《烧结页岩砖、砌块墙体建筑 构造》等21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烧结页岩砖、砌块墙体建筑构造》等21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佛山新城管委会城市建设和水利局,各相关单位: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烧结页岩砖、砌块墙体建筑构造>等21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粤建市函〔2014〕18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4年10月1
2014-10-29
【标准】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十大亮点--摘自能源世界-中国建筑节能网【能源世界导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将于明年开始实施。新版标准是国内绿色建筑行业日以继夜探索和累计的实践成果符号,本网为您梳理了新版标准的十大亮点。【亮点一】:评价方法升级旧标准采用了条数计数法判定级别,新标准采用分数计数法判定级别。判定级别形态与国际流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LEED保持一致。分数计数法
2014-08-11
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后资质“继承”有条件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后涉及资质重新核定办理的有关要求,简化办理程序,方便服务企业。通知指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企业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企业外资退出及企业跨省变更”等7类建设工程企业
2014-06-13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0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方便服务企业,提高审查效率,经研究,决定将部分由我部负责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计与施工企业及招标
2013-07-17
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 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为提高社会消防安全专业化管理水平,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服务质量,我们制定了《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2013-03-12
2019年5月21日下午,在佛山市顺德区保利商务中心佛山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楼会议室,我会组织会员单位举办了主题《地下标准车站设计》的专题讲座。特邀轨道交通院建筑所刘洋主任主讲。约30名技术人员参加了学习。
2009-04-30
电子邮件:fskx33@126.com 传真:(0757)83325082
电话:(0757)83325082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