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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员继续教育培训暨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及考务安排的通知(佛勘设协【2016】12号)
- 分类:协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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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9-26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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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2016年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员继续教育培训暨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及考务安排的通知(佛勘设协【201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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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员继续教育培训暨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及考务安排的通知
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建科函[2010]44号)及《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培育发展我市房屋安全鉴定人员,提高本市房屋安全鉴定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我协会决定举办2016年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暨继续教育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须按规定组织本单位通过2015 年度考核的房屋安全鉴定员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期间,协会安排签到及考勤,鉴定员迟到、早退视为缺课,不计入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2、符合《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要求的单位以及2015度登记在册的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自愿组织本单位人员报名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报名人员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相关工作时间计算至2016年9月30日止。
二、报名须知
以上单位或学员填写《2016年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员继续教育报名表》(附件1)、新增学员另外再填交《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准考证》(附件3),于2016年9月30日前到本协会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年度考核或考试。继续教育只需填报名表盖章交到协会即可,参加考试的学员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①、贴有本人照片的《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协会确认盖章后退回本人一份,考试时作为准考证用);
②、近期彩色同版免冠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备用于个人资格证;
③、学历(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从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统一用A4纸复印并由持证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与原件相符;
⑤、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吊销证书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教材内容:新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等。鉴定单位组织学员自购《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
四、培训、考试时间及课程内容
项目 | 时间安排 | 课程内容 | ||
培训时间 | 10月8日 | 上午 | 9:00—11:30 | 新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
下午 | 14:00—16:30 | |||
10月9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屋安全鉴定相关法律知识 | |
10月9日 | 下午 | 14:00—16:30 | 分组学习讨论培训课件、相关标准 | |
10月10日 | 全天 | 9:00-16:30 | ||
10月11日 | 上午 | 9:00-11:30 |
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不用考试。
五、考试方式
1.试卷分A、B、C卷,随机抽取。
2.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携带参考资料。
3.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直接在答题纸上作答。可以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并在考后回收。
六、收费:本次培训及考试均免费。
七、培训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9号佛山广播电视大学。上课教室:101室;考试教室:811或812室。
八、协会联系人、电话:张小姐、刘小姐;83325082。
附件:1、《2016年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2、《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3、《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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