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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联合审图系统操作手册(审图机构)
发布时间:
2019-04-19 08:53
佛山市联合审图系统操作手册(审图机构)
1 业务流程
审图系统的完整业务流程如下图:
1. 建设单位通过项目统一编码申办联合审图项目,填写此次申办单体工程信息、设计单位信息,提交给设计单位上传图纸。
2. 设计单位补充设计人员信息、上传图纸,完成上传后提交回建设单位。
3. 建设单位查看图纸信息、选择审图机构、提交申办。
4. 审图机构受理并指派审查师审图,完成施工图审查后将审查结果提交给建设单位。
5. 建设单位确认审图结果,完成联合审图工程申办。
6. 确认结果后,各主管部门可查看审图结果,包括工程信息、单位信息、设计人员信息、审图信息、审查意见、图纸等。
2 登陆系统(点击下面图片进入系统)
3 系统功能
3.1 施工图审查
3.1.1 客户部主任收件
客户部主任进入系统后可看到所有已上报到本审图机构的工程,点击【收件】进入收件页面。
可查看工程信息、设计单位信息、图纸资料、流程进度等信息。
确认信息和资料齐全后可点击下方【收件】收件并选择受理人员确认提交。如果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可点击【回退】退件。
3.1.2 经办人受理
经办人进入系统后可看到所有分配给自己的工程,点击【受理】进入受理页面。
可查看工程信息、设计单位信息、图纸资料、流程进度等信息。
确认信息和资料齐全后可点击下方【受理】受理工程。如果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可点击【回退】退件。
3.1.3 指派审查师
经办人受理后回到工程列表找到“已受理”状态的工程,点击【任务指派】进入指派审查师页面。
在审查人员信息下方点击【添加审查人员】添加审查师,有多个专业时每个专业至少要有一名审查师,至少要有一名总工。
添加完成后要点击【完成指派】确认指派。
3.1.4 初审
审查师登录系统后进入电子图纸审查页面,工程列表列出指派了该审查师审查的所有工程。点击工程的【进入】操作按钮进入初审。
进入审查页面后能看到三个模块:图纸列表、意见列表、工具条。
点击图纸版本打开该图纸。具体图纸操作请在第4部分查看图纸功能查看。
所有图纸审查完成后,在意见列表下方点击【意见单】,进入意见单整合页面。
查看意见无误后点击【提交复核】提交给总工复核。如果有问题可返回审查页面修改意见后再提交。
3.1.5 总工复核
总工登录系统后进入电子图纸审查管理页面,在待审工程中列出所有需要复核的工程。
点击工程的【进入】操作按钮进入复核页面。
在意见列表中点击意见左上角的图号打开该图纸查看。具体图纸操作请在第4部分查看图纸功能查看。
有多个专业时,可在意见列表上方切换到其他专业查看其他专业的意见;有多个版本的图纸时可在意见列表上方切换到不同的版本查看。
总工对审查师标记的意见有其他意见时,可进行不采纳、编辑、删除等操作。不采纳的意见会被保留在系统中,但不会列在意见单里面。
审查完成后点击意见列表下方的【完成复核】标记完成复核。
3.1.6 意见告知
总工复核完成后经办人在工程列表中遭到该工程点击【意见告知】进入告知意见页面。
点击意见列表中意见单一列的版本号打开该意见单查看。
点击【QQ邮件告知】通过邮件发送意见单给设计单位。
3.1.7 复审
待设计单位上传整改后的图纸并完成回复后,审查师在工程列表中可看到工程状态为“完成回复”,点击【进入】到复审页面。
打开第一版的图纸后,鼠标移动到第二版图纸上,下方弹出【对比】的按钮,点击可进行自动对比。具体图纸操作请在第4部分查看图纸功能查看。
图纸对比后如发现有意见的地方已整改则可在意见列表中对应的意见点击【通过】标记意见已修改。如未整改则点击【继续整改】将该意见保留到新版本的图纸上让其继续整改。
复审完成后需打开最新版本的图纸,然后在意见列表点击【意见单】进入意见单整合页面。跟初审一样点击【提交复核】提交给总工复核。
总工再次复核后仍有意见则需经办人再次意见告知,让设计单位整改上传新图纸,再复审,直到最后一次经办人意见告知时意见单没有意见后审图流程结束。
4 查看图纸功能
打开查看电子图纸的界面如下图:
4.1 工具条
工具条功能包括:拖放、固定图纸、居中、左旋转、右旋转、九宫格、放大镜、剪切图片、测距、面积计算、插入意见、打开意见窗口、打开图纸窗口。
4.1.1 拖放
拖放:拖放功能,可拖放图纸,移动图纸的位置。
4.1.2 固定图纸
固定图纸:固定图纸,不能拖放。
4.1.3 居中
居中:快速居中图纸。
4.1.4 左旋转
左旋转:使图纸左旋转90度。
4.1.5 右旋转
右旋转:使图纸右旋转90度。
4.1.6 九宫格
九宫格:将九宫格套在图纸上,可按区域细看图纸,看完区域可做标记。
在图纸上套入九宫格,大型图纸可按九宫格查看,查看完成的区域可点击右下角【数字】标记完成查看。
放大镜:如放大镜一般,在缩小图纸下也可看到原图纸。
4.1.7 放大镜
移动鼠标,可在放大镜上查看原图纸。
4.1.8 剪切图片
剪切图片:选择区域剪切图片,剪切的图片为原图纸。
选择剪切区域。
完成截图后,系统在新窗口打开剪切切区域的原图纸,用户可查看或自行打印。
4.1.9 测距
测距:设置比例尺后,可连续测算距离。
在测距之前,需点击【鼠标右键、,在菜单点击【设置比例尺】,完成比例尺的设置,方可准确测算距离。
比例尺的设置,需按图纸上标记的比例。
设置比例尺后,点击【测距】开始连续测距,初次鼠标左击设置定位,然后每次鼠标左击可连续测距。
鼠标右键完成测距,点击右下角可删除【删除】测距线。
4.1.10 面积计算
面积计算:设置比例尺后,可计算面积。
设置比例尺后,点击【面积计算】开始计算面积,初次鼠标左击定位,然后连续的左击构造图形,最后右击完成面积计算,点击右下角可【删除】图形。
支持任意多边形、不规则图形的面积计算。
4.1.11 插入意见
插入意见:选择位置,插入审查意见。
点击【插入意见】后,弹出意见编辑窗口,选择意见类型、专业类型后编辑意见保存即可。
意见内容的编辑系统提供了快捷的方式,包括:插入特殊字符、插入图片、引用规范、常用意见、收藏。
点击【引用规范】,弹出标准规范查询引用窗口,可查询规范,选择内容,快速引用到意见。
引用到意见内容输入框后,【保存】即完成意见的插入。
4.1.12 打开意见窗口
打开意见窗口:打开意见窗口,查看所有审查意见。
打开意见列表,可查看所有的审查意见,按意见类型分类显示。点击意见可快速定位到图纸的意见浮标处,点击浮标也可快速定位到意见,实现双向定位。
4.1.13 打开图纸窗口
打开图纸窗口:打开图纸窗口,查看工程所有图纸。
打开参考图纸窗口,可查看图纸,可快速切换查看图纸、新窗口打开图纸、或进行图纸对比。
【新窗口打开】图纸,新打开的图纸也可做所有的操作,如下图:
图纸【对比】,图纸对比功能请参考《4.3图纸对比》,如下图:
4.2 切换背景颜色
右上角的色条可切换图纸背景颜色。
切换成
4.3 图纸对比
图纸比对方便对整改过的不同版本图纸进行快速排查,通过对比两张图纸的差异,确认图纸是否有整改及哪处整改。
4.3.1 并排模式
并排模式为分屏显示两张图纸,通过同时移动、缩放两张图纸,并排查看两张图纸。
打开本地图纸后,点击【对比】系统进行图纸对比。
系统完成对比后,功能框下方显示找到的不同之处,点击可快速定位到图纸差异处。
如点击【2】系统快速定位到第二个差异处,可清楚的看到,第一张图纸(左边)红圈显示的是,第二张图纸(右边)红圈内的数字是
。
图纸对比后,在第一张(左边)图纸的绿色填充内容表示为相对第一张图纸新增的内容;在第二张(右边)图纸的红色填充内容表示为相对第一张图纸已经删除的内容
4.3.2 层叠模式
层叠模式为两张图纸层叠在一起,通过分析后的红绿填充块,查看两张图纸的差异性。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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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7)83325082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
